這兩篇長文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在一九六四年結集出版後,頗受矚目,一再重印。
因為如果幼兒園可以做,那麼將來台灣犯罪率過高時,只要說「每個人都是可能的犯罪者」,所有人民的一舉一動是否也都要比照掌握?如果被攝影機「照顧」的這批幼兒長大成人後,也覺得被監控是理所當然的事,如此一來,台灣和對岸的極權國家有何兩樣? 先不管經費資源的浪費,筆者以為,政府若想以監視器系統來杜絕幼兒遭受體罰的問題,恐怕是緣木求魚,把體罰一事簡單化了。而一所幼兒園有體罰事件調查屬實後,要被公告週知,對園所經營者而言更是無法緃容體罰事件再次發生。

從監控密度來看,如貴州貴陽、湖南長沙的「天網工程」,近年在全市的公共場所布了兩萬多個高清天眼。在改善幼兒園體罰一事上,筆者希望政府能朝向全面提高友善職場方向進行,先從師資待遇著手,有好的待遇才能聘任優秀專業的師資,更要落實加重罰則的修法——若專業幼教師犯的罪是禁止再任教,對教師的約束力是相當明顯的。因此,政府在民意代表要求之下,也考慮在全部幼兒園都建立監視器系統,全面監測,以免幼兒在校再度遭受體罰。在教室及校園各個角落裝上監視器,就等同於幼兒園的天眼系統 政府以為裝了監視器以後,幼兒受虐事件就會降低,起碼體罰後也能有具體証據,能將施虐者定罪,不會讓犯罪者消遙法外。據中共官方說法,貴陽的監控系統有90%的準確率,同時將臉部資料與全國資料庫進行比對,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掌握一個人的年齡、姓名、種族、家庭成員,甚至過去一周的行蹤,比如他經常去的地方、朋友等情報
據中共官方說法,貴陽的監控系統有90%的準確率,同時將臉部資料與全國資料庫進行比對,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掌握一個人的年齡、姓名、種族、家庭成員,甚至過去一周的行蹤,比如他經常去的地方、朋友等情報。Photo Credit: Shutterstock / 達志影像 加重罰則、公告週知,都比裝監視器要有效而且人權 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的兒童少年保護統計,以2019年第二季的數字來看,在全國共2765人的兒童少年受虐個案中,施虐者為(養)父母、手足、(外)祖父母、其他親屬及同居人之家內案件,共有1642人,佔全部之59.39%。這本小說有兩條線,一條線是關於一位17歲的拒學少年,在醫院治療了四年還無法出去。
我是個憤世媽媽,但不是天生就憤世,而是人生實難,當一個媽媽不是如此容易的事。」沒那麼勇敢、沒那麼有自信的人,或許也是可以給人鼓舞的。另一位是也名叫蔡伯鑫的醫師在治療這位少年,與他對話。請饒了我吧,大家可以想像禮拜一到五在工作,而工作結束後的禮拜五到禮拜天都在咖啡店寫稿,也就是說我所有的休息時間都拿來寫作。
過去我與蔚昀從來不認識,但身為一個寫作者最大的心願,或許就是有另一個人能看到、能接到書中所傳遞的訊息。我很訝異伯鑫沒有得過文學獎,因為小說的內容相當好看,文學性上也成熟。

如果說真的有什麼叫做「寫作的初衷」,就是故事在召喚我需要把它寫出來。所以從寫作到出版的過程中是非常自我懷疑的,擔心自己不夠格。這是我與蔚昀第一次的見面,在此先分享一個我跟蔚昀之間的故事。蔡醫師就彷彿是站在我的對立面的人。
然後我開始與他建立關係、去談話,甚至想嘗試幫忙他。這本書特別的地方,在於我用自己真實的姓名當作書中的其中一位主角,用了兩段真實的經歷:一段就是在醫院裡與一位拒學少年朋城互動的故事,另外一段就是我或說是書中的敘事者在北北印拉達克的一段旅行。可能是字數太多,或者名不見經傳,於是在邀約的過程中,千百個自我懷疑就不斷產生。可是當我開始與他談,跨越了一開始的緊張、孤立、疏離後,我開始去思考:是什麼狀況讓一個17歲的「慘綠少年」,必須每天去醫院每天回家,無法像其他的孩子一樣有個「正常」的校園生活?他必須在一屆屆的醫師手中「治療」,成為他的人生
通姦罪會有什麼問題呢?根據《刑法》第239條,「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因民眾黨蔡宜芳與大19歲的人夫張益贍傳出不倫戀,蔡宜芳自己也承認「逾越朋友之間應有之分際」,進一步還引用時下熱門韓劇《愛的迫降》台詞「你以為要有縫隙才能釘上釘子嗎?只要釘上釘子就會產生縫隙了。

依照目前的法院實務見解,通姦僅限於婚姻中的男女與婚姻外人的「性行為」,並不包含心靈上的出軌,擁抱、接吻、十指交扣出遊都不算。那麼,通姦罪是什麼呢?「通姦」大致來說是指有老婆(老公)的人與配偶以外之人為性行為,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卻仍與之為性行為。
所以以通姦罪來說,是很難成立的。在這次案例中,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蔡宜芳與張益膽兩人有性行為。近期配偶權又登上新聞熱門話題了,每隔一陣子都會有。當然,這也可能什麼事情都沒有。比較可惜的是這不構成「罪」,侵害配偶權只能用「民法」來處罰,也就是最多賠錢就能解決了。」白話意思就是,小三跟出軌這兩方有性行為的話都會受罰。
包含貼臉、摟肩、吻頸、裸體共眠、牽手、擁抱且進出飯店的頻繁約會,這些都有可能侵害配偶權。這個範圍可就廣了,因此當蔡宜芳承認「逾越朋友之間應有之分際」時,其實等於間接承認了侵害配偶權。
補充一下,證明條件包含抓姦在床、體液檢驗、懷孕,這三者目前事證都不足夠,所以通姦罪名不容易成立。畢竟在公眾人物的世界中,老婆大人「原諒」是很常見的,也希望雙方都不用走到法院這關,但如果真的走到法院的話,最好也應該請個離婚律師幫忙,幫自己爭取到應有的權利。
白話來說,結了婚卻對配偶不忠,或是介入他人婚姻、破壞他人家庭和諧的人,都是通姦罪所要處罰的對象。簡單來說,只要是超過了普通的社交關係、達到破壞婚姻的程度,在法院看來都有侵害配偶權的可能性
那麼,通姦罪是什麼呢?「通姦」大致來說是指有老婆(老公)的人與配偶以外之人為性行為,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卻仍與之為性行為。簡單來說,只要是超過了普通的社交關係、達到破壞婚姻的程度,在法院看來都有侵害配偶權的可能性。比較可惜的是這不構成「罪」,侵害配偶權只能用「民法」來處罰,也就是最多賠錢就能解決了。」白話意思就是,小三跟出軌這兩方有性行為的話都會受罰。
所以以通姦罪來說,是很難成立的。近期配偶權又登上新聞熱門話題了,每隔一陣子都會有。
這個範圍可就廣了,因此當蔡宜芳承認「逾越朋友之間應有之分際」時,其實等於間接承認了侵害配偶權。補充一下,證明條件包含抓姦在床、體液檢驗、懷孕,這三者目前事證都不足夠,所以通姦罪名不容易成立。
在這次案例中,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蔡宜芳與張益膽兩人有性行為。畢竟在公眾人物的世界中,老婆大人「原諒」是很常見的,也希望雙方都不用走到法院這關,但如果真的走到法院的話,最好也應該請個離婚律師幫忙,幫自己爭取到應有的權利。
依照目前的法院實務見解,通姦僅限於婚姻中的男女與婚姻外人的「性行為」,並不包含心靈上的出軌,擁抱、接吻、十指交扣出遊都不算。因民眾黨蔡宜芳與大19歲的人夫張益贍傳出不倫戀,蔡宜芳自己也承認「逾越朋友之間應有之分際」,進一步還引用時下熱門韓劇《愛的迫降》台詞「你以為要有縫隙才能釘上釘子嗎?只要釘上釘子就會產生縫隙了。白話來說,結了婚卻對配偶不忠,或是介入他人婚姻、破壞他人家庭和諧的人,都是通姦罪所要處罰的對象。包含貼臉、摟肩、吻頸、裸體共眠、牽手、擁抱且進出飯店的頻繁約會,這些都有可能侵害配偶權。
通姦罪會有什麼問題呢?根據《刑法》第239條,「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當然,這也可能什麼事情都沒有
電影《神鬼奇航》選在這裡拍並非胡來,小安地列斯群島的島嶼大多窄小,港口水淺,殖民時期本就是海盜出沒所在。大機場興建完成,美加歐的遊客,便可以在寒冷的冬天多了一個加勒比海度假選擇。
金斯敦不大,感覺走在路上的人們都互相認識,巴士司機經過指揮交通的警察開窗講上幾句話也很常見。這樣做的初衷,不僅是為了援款不會被浪費,也是希望海外工程能夠惠及台灣廠商。